晋帮商人是明清时期人数众多、势力较大的一个商人集团,其盛时,几乎各大城市都有晋商建立的同乡会馆,经商活动遍及全国,而且还把势力发展到俄国、日本和东南亚地区。其活动的领域,甚至涉入政界,不仅支持了清政府的大规模军事活动,还代户部解缴税款,为政府筹措和汇兑抵还外债,以至有人说山西票号实际上是清政府的财政部。
晋帮商人的兴起是在明代,明政府实行的开中盐法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晋商的兴盛则是伴随着明清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而实现的,然而这一大规模的商人集团形成于山西,也还有其特殊的原因。
山西作为人类早期开发的地区之一,商品的交换也一定出现较早。特别是山西南部有巨大的盐池,在夏季可以捞采到天然结晶盐,比河盐、海盐的晒制、井盐的控取、土盐的熬制要容易得多,当是我们祖先最先发现的一种食盐资源,也是生活在这里的原始人用于商品交换的重要物资,因此春秋时人把这附近“郇、瑕氏之地”看做是“国利民乐,不可失”的重要地区。山西地区还蕴藏着丰富的铁、煤资源,尤其是发明了使用无烟煤作燃料的坩埚炼钢法后,煤、铁的开采和钢铁的生产都得到较大发展,由此也促进了商业的繁荣。
山西南部长期以来临近京师(长安、洛阳、开封等),交通便利,也有利于商业的发展。唐代还一度以蒲州(今山西永济西)为中都,以晋阳(今山西太原)为北都,元代在平阳(今山西临汾)设置经籍所,也促进了这里的城市经济的发展。
山西北部作为防御北方游牧民族南下入侵的边防地区,国家要在这里屯戍重兵,也就形成了一些边关城镇,商业活动随之兴起,如朔平府(治所在今山西右玉)“明初设卫,为云西要路,兵道协镇,驻□于斯,粮响商旅,多所经过,城关接连,室庐相望,颇称富庶”(雍正《朔平府志》),就是由边关而发展为城市的。山西北部临近北方游牧区,是中原物资与北方游牧区物资交流的通道,中央王朝与北方游牧民族政权相互的馈赠、交易,民间的贸易往来,都有悠久的历史,逐步形成一些商业发达的城市,如《明实录》卷
558记载:“大同杀虎堡为云中第一要冲地,虏自献深以来,汉夷贸迁,蚁聚城市,日不下五六百骑。甚至有杯酒流连,喧嚣讧殴者。”
上述诸种原因,造成了古代山西商业的发达。到了明代,又得到开中盐法的推动,晋商便在封建社会晚期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情况下,蓬蓬勃勃地发展起来了,明代时,晋商活动范围已经“半天下”,到了清代,就是“足迹遍天下”了(太原道注:相关内容参见本站晋商文化栏目)。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造成晋商鼎盛的局面,还需要大批的从商人员,在长期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封建社会,何以有那么多山西人弃农从商呢?明清以来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个问题,并比较一致地认为:“晋俗以商贾为重,非弃本而逐末。土狭人满,田不足于耕地。”(光绪《五台新志》)太原、临汾等地,在汉、唐时期曾经漕运粮食供应京师长安,却由于历代过度开发,滥砍滥伐,到清代时,“山西平(阳)、汾(阳)、蒲(州)、解(州)等处,人稠地狭,本处所出之粟,不足供居民之用,必仰给于河南、陕西二省”(孙嘉淦:《孙文定公奏疏·请开条禁输》)。在这种情况下,便出现了被迫出外贸易的情况,如康基田《晋乘艹鬼略》所说:“太原以南多服贾远方,或数年不归,非自有余而逐十一也,盖其土之所有不能给半,岁之食不能得,不得不贸迁有无,取给他乡。”就是这种情况。这些为生活所迫出外贸易的贫苦百姓,多是受雇于人,当学徒、做伙计,辛苦百端,所获无几,有的不幸而客死他乡,造出了许多节妇烈女,充塞于山西各府县地方志的烈女栏中。山西那些富比王侯的商人正是靠这些伙计、学徒创造了高额剩余价值,晋商繁荣的背后不知湮没了多少人的辛酸苦楚。
开中盐法与晋商
元朝末年,爆发了以红巾军为首的农民大起义,摧毁了元朝的统治。公元1368年春,起义军领袖朱元璋在应天(今江苏南京)称帝,建立明朝,秋,攻克元大都(今北京),结束了元王朝的命运。元顺帝退往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仍伺机南下;后又有鞑靼、瓦刺、兀良哈三卫等诸部蒙古族势力不断南侵,成为明朝北方边疆的主要威胁。为了防卫北边,明王朝实行了加修长城和卫所军屯等措施,并从东到西设立了辽东、宣府、蓟州、大同、太原、延绥、宁夏、固原、甘肃九个边防重镇(史称九边),屯驻重兵。守边军士通过屯田解决一部分食粮,还要从内地输送补充相当数量的粮食,以补其不足。明政府为了解决北边军镇的粮他供应,采取了召商输粮或纳粮到边关,根据其输、纳数量给予相当的盐引(食盐专卖执照)的办法,即输米中盐法或纳米中盐法,称之为开中法,又叫开中盐法。
明代的开中法是由宋代的折中法发展而来的。宋太宗雍熙(984——987年)以后,出于北部用兵的需要,令商人向边塞地区输送粮草,根据距离远近,给予相应的交引,再由江淮荆湖各路,照价给予茶或盐,令商人经销,称之为折中。这就是用国家所控制的食盐和茶的专卖权,根据临时的需要,令商人以某种物资和劳役,换取一定量的盐、茶经销权。元末朱元璋起兵时,也曾采用抽取盐商利润二十分之一的办法资助军饷。洪武三年(1370年),山西行省建议:“大同粮储,自陵县(今属山东)远至太和岭(在今山西马邑),路远费烦,请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八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明代盐的生产、运销以“引”为计量单位,每大引
400斤,小引 200斤),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如此则转运省费而边储充。”明太祖批准执行,“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明史·食货志》)不久,又召募商人往洛阳、开封、怀庆(治所在今河南沁阳)、西安、凤翔、临汾等地粮仓输粮,根据路途远近,输米一石三斗至三石,给予解盐(山西运城盐池之盐)一小引。所谓输粮,是由官府出米,商人运输,盐引是给商人的运输费。洪武二十年(1387年)以后,逐渐以纳米中盐取代了输米中盐,即由商人自己出米送至边塞粮仓,国家给予盐引,一般是“每引(小引)纳粟二斗五升”。由于是商人自己出米,为了减少买米和运输的费用,一些商人便“自出财力,自招游民,自垦边地,自艺寂粟,自立堡伍”,在边地开荒屯种,即所谓“商屯”。
开中法首先实行于山西,山西境内不仅有九边重镇中的大同、太原,还有一些边关卫所,作为支援边关前线的粮储基地或纵深防御城镇的平阳(今山西临汾)、蒲州(今山西永济西)、解州(今山西运城西南)等地,也是输纳粮食的地点,山西商人具有这样有利的地理形势,很快便发展起来。在专卖制度下,食盐经销有可靠的丰厚利润,靠细粮中盐而发展起来的山西盐商自然容易发达。而食盐的支取要到指定的盐场,还要运到指定的地区去销售,这也促进山西盐商进入更为广阔的地区,对于开阔眼界、增长商业知识、增强商业观念大有好处,为山西商人向全国发展创造了条件。山西商人不仅在本省内纳粮中盐,还向东北、西北的边关纳粮中盐,如明永乐年间(1403——1422年),山西商人向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大兴、丰台)细粮,政府曾专门发了诏令:“今山西商民于顺天府中纳盐粮,宜令顺途就各卫所。”(《明太宗初录》
128永乐十年六月乙酉)卷,
让各卫所提供宿食之便。在西面,“延镇兵马云屯,赖召买盐引接济军需,岁有常额。往时召集山西商人,乐认准浙之盐,输粮于各堡仓,给引前去江南投司领盐发卖。”(涂宗浚:《边盐雍滞疏》,《明经世文编》4471卷)当时的所谓“西商”中还有一部分陕西商人,如明万历《四川总志·经略志·盐法》载巡抚都御史曾省吾《议处盐课疏》云:“川中民贫资鲜,称盐商者,多为山陕人民。”嘉庆《江都县续志》载:“扬以流寓入籍者多……明中盐法行,山陕之商麋至。”
洪武末年,商屯兴起。这些在边地召民屯种的商人与封建地主不同,他们收获粮食不是为了自己食用,而是纳于边仓,换取盐引,经销食盐。以他们固有的经济头脑,很快便发现边地由驻守军人形成的庞大的军事消费区,一些人遂兼营或转营边镇商业,还参与关市贸易,如“八家商人者,皆山右(即山西)人,明末时,以贸易来张家口,曰:王登库、靳良玉、范永斗、梁嘉宾、田生兰、翟堂、黄云发,自本朝龙兴辽左,遣人来口贸易,皆此八家主之。”(道光:《万全县志》)又如镐甫《闻见瓣香录》载:“张家口为上谷要地……凡内地之牛马驼羊,多取给于此。贾多山有,率出口,以茶布兑换而归。又有直往恰克图地方交易者。”
开中盐法的实行,尤其是由此而来的许多地方商屯的出现,给当时的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少好处,“商人自募民塞下,得票以输边,有偿盐之利,无运粟之苦,便一。流亡之民,因商召募,得力作而实其利,便二。兵卒就地受粟,无和来之扰,无侵渔之弊,便三。不烦转运,如坐得刍粮,以佐军兴,又国家所称为大便者。”(刘应秋:《盐政考》,《明经世文编》
431卷)然而,由于明宣宗宣德年间(1426——1435年)以后,兵事繁多,财政开支激增,遂采取了每引盐加大纳米数和增发盐引数量的办法增加粮食收入,使开中商人生意难做;后又推行户口食盐制,官府按人口强行推销食盐,更给盐商的销售造成困难;一些权贵在插手包办开中,攫取盐利,“使客商垂头丧气而已”。于是造成盐引雍滞,盐商在盐场候支多年才能得到应支取的食盐,甚至只支取到一部分,极大地影响了商屯、纳粮的积极性,明孝宗时叶淇变法,改本色(粮食)中盐为折色(银两)中盐,商屯遂废,后来边塞缺粮,边防松弛,都与此有重大关系。
随着开中盐法的破坏,盐利为权贵和大商垄断,造成一些小盐商破产,但同时也促使一些盐商转而经营其他商品。晋商涉足的领域越来越宽,由明代晋商主要占据长江以北地区发展为清代的遍及全国,如平阳(今山西临汾)商人“海挟资走四方,所至多流寓,其间虽山陬海噬,皆有邑人”(乾隆:《平阳府志》);太谷商人“自有明迄于清之中叶,商贾之迹几遍行省,东北至燕、奉、蒙、俄,西达秦陇,南抵吴、越、川、楚,俨然操全省金融之牛耳”(民国《太谷县志·序》。山西其他地方的人也有很多经商的,《雍正朱批谕旨》中还有“晋省民人,经营于四方者居多”的话,可见晋商的影响已上达朝廷了。
晋商的经营范围,初期以盐、粮为主,后布、绸也成为主要经营的商品,如驰名全国的潞调,就是在明代商人的经营下发达起来的,“在昔盛时,其登机鸣杼者奚啻数千家。彼时杨力全盛,海内殷富,贡能互市外,舟车辐凑者转输于省直,流行于外夷,号称利薮,其机则九千余张……明末尚有二千余张”(顺治《潞安府志》)。而潞安府(治所在今山西长治)在上党山区,不出桑茧,丝线都是从山东、河南、河北运来,产出的潞绸也要运往各地销售,如果没有商人往来运销,是不可能达到这种兴盛状况的。到了清代,晋商经营的物品日益增多,除盐、粮、布、绸外,还增加了洋铜、木材、烟草、皮张、毛毯、大黄、玉石、茶、煤等,道光(1821——1850年)以后,还增加经营由外国输入的洋布、药品、钟表等商品。
山西商人随明初实行开中盐法,凭借其他近北边的地理优势,率先进入北方边镇市场,依靠贩运粮食、棉花、草料等军需品而迅速发展起来,并随着对盐业的经营而进入以两淮为中心、以盐业集散地扬州为重要据点的中原地区。在开中制度逐步瓦解的过程中,不少晋商纷纷转向其他商品的经营,增强了自身的适应力和生命力,发展很快。到了明王朝灭亡时,晋商已经成为雄踞海内的最大商帮,并在清代进入了鼎盛时期,一些大商号凭借雄厚的资本和遍及各地的分号,转为经营金融汇兑业务,办起了票号,执全国金融界之牛耳。这种鼎盛局面一直延续到清末,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和清政府的压榨,晋帮商人逐渐衰落了。
晋商的兴衰除了这些外部原因外,也还有自身的内部原因。晋商乡土观念很重,他们常以同乡或同宗为纽带发展成为商帮,著名的平阳帮、泽潞帮、蒲州帮就是由同乡组织、发展起来的。到外省或境外经商时,他们又以更大的地域——全省为纽带连在一起,在一些重要的商业城市先后修建了一些会馆,当地的晋省商人定期、不定期地聚会,联络情谊,巩固已获得的商业阵地和对某一行业的垄断,在生意上相互关照,对探亲访友者会馆也提供方便。商号内部采用合伙经营的方式,通常是“东家”出资,吸收一些品行端正的人作伙计,并把经营业务交给伙计去办。结账分红时,伙计作为资金增值的参与者,也分取红利。商号的伙计,多与“东家”是同乡或同宗的关系,“肆中执事,不杂一外籍人”(徐宗亮《龙江略述》)的现象很普遍。晋商以同乡、同宗为纽带组织起商号、商帮,以合伙经营的方式经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增强内聚力,加强了集团内的协作、协调,对于晋商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地域、血缘关系结成的商业组织,有很大的封建性,当商品经济进一步发达后,它就显得不太适应了,这一点,我们在清末票号的衰败中可以看得比较清楚。
票号的兴衰
山西商人早在明朝末年便与满族建立的后金国进行贸易,他们以张家口为基地,往返于关内外,沟通中原内地与满族地区的物资,甚至为满族统治者提供情况,传递文书。前文说到的张家口的八大商人,就是垄断山海关内外贸易的晋商。由于晋商与清政权有这样一层特殊关系,而晋商又是全国最大的商帮,因此清政权入关后,首先便把招抚山西商人和控制山东港运作为巩固政权、增加财政的当务之急。如张家口八大商人之一的范永斗,“贾于边城,以信义著”,清世祖顺治入关后,将他召到京师,欲授予官职,因范永斗力辞,遂赐给他一块张家口的房地产,而范永斗则每年为内务府输送皮革、皮毛等物资,成为皇商。范氏得到清政府的隆恩,也忠心为之服务。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康熙亲征准噶尔时,官府承运粮饷,运一石米花费百二十金,而且常常误期,给军事行动带来困难。康熙六十年(1721年),再次西征准噶尔时,范毓(香宾)(范永斗之孙)兄弟愿以三分之一的运费承运粮饷,由于筹划得直,如期完成任务。雍正七年(1729年)征准噶尔时,范毓(香宾)被推荐负责运输粮饷,“前后十年,运米凡百余万石,所节大司农金钱六百余万,较最先所定值不啻百亿巨万矣。已酉(即雍正七年),特恩优予太仆寺少卿衔,再加二级,章服同二品,前所未有也。”(《清稗类钞·农商类》)整个清朝较大的军事行动,大多在财政上得到过晋帮商人的巨大支持。由于有这样一种特殊关系,晋商能够享有一些经济特权,从而获得巨大利益,得到较快发展。
康、雍、乾一个多世纪的太平盛世也为全国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商品货币经济出现了高度的繁荣。当时一些大的商号已经发展成为在总号之下设置各地分号的商业网络,他们经营大宗批发、运销业务,常常需要往来递解大宗现银,护送现银运送的镖局得到很大发展。但现银运送费时,代价也较高,有时还被中途抢劫,因此迫切需要一种新的解款方式,以经营汇兑为主的票号遂应运而生了。
票号又叫票庄、汇兑庄,产生于道光(1821——1850年)初年,第一家票号是山西平遥商人雷履泰创办的日升昌票号。它的前身是西玉成颜料铺,以买卖铜碌为业,总号设在平遥,分号设于北京、天津、汉口、四川、沈阳等地。相传,北京的分号曾用写信通知总号的办法,使在京同乡返晋后在其总号提取现银,经理雷履泰发现这种现款兑拨办法是一个生财之道,便转营汇兑业,创立了日升昌票号,并在各主要商埠增设分号,扩大经营范围,结果业务发达,利润猛增。稍后,平遥毛凤(岁羽)仿日升昌之例,将其绸布庄蔚泰厚改为票号,后来又把蔚盛长、蔚丰厚、新泰厚、天成亭等绸缎布庄改为票号,组成“蔚字五联号”。太谷的合盛元茶庄、太谷的志成信丝绸杂货庄也先后改为票号,到道光末年,山西票号已发展为11家。
山西票号适应商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还与信局的出现有关。“嘉(庆)、道(光)年间,由宁波人创设信局,通行各省,信函之外,兼可携带银洋杂物,民皆便之。”(《论中国通商各口宜多开小汇兑在辅邮政之不逮》,《申报》
1897年 8月28日)信局的开设,改变了我国封建社会民间不通书信的局面,也使票号寄送汇票、信件有了可能。当时票号汇兑所用的票汇和信汇两种方式,都是凭借信局寄送的。票汇是汇款人将银两交给票号,票号开具汇票一张交汇款人,汇款人将汇票寄给收款人,收款入持票向本地票号(分号或连号)取款,普通汇款多用这种方式。信汇是汇款人交款给票号后,写信给收款人,票号也同时写信通知汇款地的分号或连号,汇款地的票号根据收款人的信和本号的交款通知给付款项。由此可见信局对于票号汇兑业的重要性。
票号除经营汇兑业务外,也办理存款。票号的存款利息比钱庄低,因此民间和商号的存款较少,其存款来源主要是官府的税款、军饷和官僚贵族的私款。这是因为票号资本雄厚,存款无危险之虑,而且信用好,官吏存款不致失秘,遇有升迁,又可以随时用函关照,向新任他票号提取,有时官府急需款项或官吏转任时旅费不足,还可以向票号透支或挪借。公款存入票号,并不付予利息,票号获利很大,因此票号老板常以结交、买通官吏的手法,吸收公款,而官吏个人得到好处,也乐意将公款存入票号。清政府实行捐官制度后,捐官者或从家乡汇款到京城活动,或向票号借款,待谋到肥缺后再搜刮民财还账,都与票号发生关系,是票号收入的一大来源。
票号汇兑京饷、协饷是一大利薮。清王朝的京饷,年额600——700万两,主要来源于南方富庶省份,以现银解京。太平天国革命、捻军起义之时,起义军截断了解运京饷的道路,而为了镇压起义军,清政府要运送军饷,其他各省要运送协助剿乱的协饷,都因道路阻塞,转运艰难,故京饷、军饷、协饷都交由票号汇兑,使票号获得丰富的利润,进入鼎盛时期。
甲午战争、庚子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迫使中国赔款 65000万两,后甲午赔款变为向俄、英、法、德四国借款,每年偿还本利达2000余万两,全由各省关按期解往上海江海关道衙门,以备交付帝国主义在华银行,这些款项也是由票号汇兑的。票号汇兑的公款量由以前的每年几百万两,到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以后上升到2200万两。这时的票号进入极盛时期,山西票号已发展到33家,分号
400余处,并且在日本的东京、大阪、神户,俄国的莫斯科,东南亚的新加坡等地,都设有分号,山西票号已经基本上垄断了全国的汇兑业务。
山西票号的组织形式,大体依山西商号之旧例。票号的资本,以几家财东合资者为多,也有独资的。财东根据自己的察访或听人介绍,选择有能力可信任的人担任票号经理,财东即将资金全部付予经理,任其经营,不加过问,静待其按期作出决算报告,“苟非人力所能制止而丧失资金,财东不但不责经理失职,且加慰勉,立即补足资金,令其重整旗鼓”。总号经理对于分号经理也是如此,一切令其放手经营。凡用人的标准,事业的进行,均由经理全盘抉择。经理下面,有协理(副经理)、内事(总营业)、跑街(营业)、司账、司信及练习生(学徒)等,分理其事。人员的来源一般是总号所在地,以防伙友营私舞弊后外逃,则可以没收其家中财产,拘留其妻孥。票号还定有严格的号规,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十个不准:一、不准接眷外出,二、不准在外娶小纳妾,三、不准宿娼贝者博,四、不准在外自开商店,五、不准染不良嗜好,六、不准蓄私放贷,七、不准把号款借予亲友,八、不准投机取巧,买空卖空,九、不准懈怠号事,苟且偷安,十、不准向号中相与之家浮挪暂借(《山西金融志》上)。
在利润分配上,票号采取银股、人力股分红的制度,凡投资者为银股,一般以
10000两或8000两为一股,凡凭资历、能力项生意者为人力股(也称身股),一般经理顶人力股1至1.2股,下面的伙友按资历、能力的大小依次减低,最少为一厘(十分之一股)。伙友入号在三个账期(每期四年)以上,工作勤奋,未有过失,始能顶人力股,最初不超过二厘。未顶人力股的伙友每年支给20两至
100两的薪水,学徒则只有八两左右。人力股是票号商笼络人心、刺激伙友为其尽力的手段之一,这种带有封建性的奖励人才的办法,对于票号事业的发展曾起了很大的作用。
票号商运用号规约束、用人力股笼络的办法来进行人事管理,在票号处于上升时期时,还是比较有效的。但是号规的约束力并非十分有效,对于在外负有一定权力的,尤其如此,因此号规中也往往有一些道德说教,如《大德通票号号规》中的“各码头总领,务须各秉天良,尽心号事,不得懈怠偷安,恣意奢华,是所切望”(《山西票号史》),要靠“天良”来约束人,其效力可想而知。实际上,票号的组织是重人不重法,财东以全权委托于经理,而分号在千百里之外,经理是否尽职,不加考问,一旦卷款逃走,伪造账目,便无法救济。票号在经营上也太重信用,借款不用抵押,在太平时,可以借重日常结交的官僚和官场势力,追还债务;一遇变乱,官场失势,欠款便不易收回。因为没有抵押,连部分补偿损失,亦不可能。这些弊病,在清末票号衰落时期,表现得更为明显。
清初,晋商以结交官府、捐输银两、承运粮饷而得到清政府的嘉许,一些商人由此而成为皇商,可以获得一些垄断利润,对于晋帮商人的发展和在清代走向全盛,有重要意义。而随着清政府的衰弱,财政拮据,晋商又成为清政府勒派劝捐助饷的主要对象。如嘉庆时清政府“赏收”晋省捐银
150万两,咸丰二年(1852年)二月至次年正月,山西绅商捐银 1599300余两,整个咸丰朝所捐款项“数逾千万”,造成“富民膏血已罄竭矣”的严重局面,给晋帮商人的发展带来很大困难,一些晋商穷困已极,衰败下来。帝国主义列强侵入中国后,“仅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略战争和在中国东北发生的日俄战争,就使晋商在东北、华北等地的商号财产损失多达数千万银两”(张正明:《明清晋帮商人的兴衰》,《文史知识》1989年12期)。原来主要由晋商控制的恰克图茶叶贸易,后来也因俄国取得在中国张家口、天津、上海、汉口等地的通商权,而被俄商垄断。当山西票号商因爆发农民起义、外国资本主义侵略中国,清政府军饷、协饷转运不畅而插手汇兑军饷、协饷,并获得大规模发展时,经营其他商品的晋商却由于清政府的压榨和外国资本主义的侵略,而走向衰败。票号繁荣的基础已经发生了问题,它的繁荣里面已经蕴含着衰败的因素了。
票号汇兑业的繁荣,引起了更加激烈的竞争。国家的户部银行、交通银行及各省官银号相继成立,从前票号所做的国库及官款生意,大半丧失;各地民营银行、钱庄及小银号也以加利吸收存款、减费兜揽汇兑的办法,将长江一带的营业抢走;外国银行也插手汇兑、存放款业务。此外,对于票号业务关系重大的邮政和信局也开始办理汇兑,与票号竞争生意。在这种激烈的竞争面前,一些经营票号的有识之士意识到票号的旧制度已经不适应了,纷纷向总号写信建议联合改组银行,然而远离商业前沿阵地的总号经理却墨守成规,搪塞推倭,几次失去改组机会,坐令大势失去。而票号重人不重法的弊病,在衰落变乱时期暴露出来,“心离思叛者,十居八九”,有的干脆伪造账目,挟款潜逃,已从内部朽坏。辛亥革命时,票号受到重大损失,也与分号经理纷纷逃归,束手待毙有关,《晋商盛衰记》曾如此评论:“(辛亥革命)武汉一呼,四万响应。各票庄于此,既无事先之准备,亦无处变之胆识。多携款逃归,自图安逸。于是汇兑不能通,外欠不能还,存款不能保,而放款之户,通提口急。老板既已逃归,伙友更应付无策。内兵已尽,外援不继。于是乃束手待毙,一败涂地矣。”
保矿运动与保晋公司
1840年鸦片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用战争打开了中国这个闭关自守的封建帝国的大门,强迫清政府订立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控制了中国重要通商口岸和海关,把中国变成它们的商品倾销市场。随着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商品输入、资本输入的扩大和工商企业的兴建,以及航运量的增加,它们对于原料,特别是煤炭这一工业燃料的需求更为迫切,于是开始谋划掠夺中国的矿产资源。
在19世纪肥年代和70年代初期,一大批外国商人、教土、工矿企业家和工程技术人员,深入中国内地考察矿产资源。1870年,德国人李希霍芬进入山西,两次就煤田地质和煤铁矿开采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中国的山西省的(煤田)总面积为55平方公里,若仔细考察的话,则它很有可能夺取宾夕法尼亚州的荣誉,因为后者(指山西)的煤田的比例大大超过了前者(指宾夕法尼亚州)。但这不是中国方面煤田的唯一优点,还有一个优点是开采便利,成本低廉,因而可以大量开采。该省有几处煤矿所出产的无烟煤,其品质明显地堪与宾夕法尼亚州的上等煤媲美,而每吨仅售一先令,所有煤块都大达几立方尺。”(肯德《中国铁路发展史》)这一发现引起了各国商人、资本家的垂涎,纷纷建议,敦促本国政府交涉,谋求中国矿业开采权。1896年,意大利人康门斗多·思其罗·罗沙弟以调查中日战后情形为名来到中国,经过一番调查,拟定了一个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的计划,随后来到英国伦敦,勾结英国人成立了一个旨在掠夺中国山西、河南等地矿产资源的英意联合公司,定名为英国福公司,筹集了
20000英镑资本,意大利首相罗迭尼、英国女王的女婿劳尔呐等,都是该公司的股东。这个福公司就是第一个进入山西进行经济侵略、掠夺的外国经济集团。
英国福公司成立之后,罗沙弟再次来到中国活动,他首先与中国官僚马建忠拉上了关系,随后又勾结了中国买办刘鄂和方孝杰,由刘、方二人出面组成了“晋丰公司”进入山西活动,终于拉拢了当时主管矿务的山西商务局总办贾景仁,私下达成了一个名为“合办”实为出卖山西矿产开采权的初步协议,并在山西巡抚胡聘之的同意和支持下,签订了“请办晋省矿务借款合同”,规定开矿所得利润25%上缴清政府,15%归山西商务局,10%归晋丰公司,50%归福公司。这一出卖国家矿产资源的协议,不少上层官僚和士大夫都表示反对,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二月二十八日,左都御史许树铭向朝廷上折表示反对,任内阁中书的山西籍人邓邦彦也通过左邻御史裕德上折反对,裕德还在奏本上指出胡聘之出卖了山西矿权,“事关国家大事,而胡不能慎重办理,所订章程流弊甚多。……有利于外国,不利于朝廷”。三月二十七日,御史何乃莹也上折反对,并提议将胡聘之治罪。然而,腐败软弱的清政府在帝国主义的胁迫下,一方面命令山西巡抚斥退了封建买办刘鄂等人,一方面却在清总理衙门领导下,由山西商务局直接与福公司签订了《山西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二十条,不再使用晋丰公司的名义,而直接由商务局“转请福公司办理”,规定:“英商投资银二百万两,经北京总理衙门批准,取得平定、盂县、泽州(今晋城)、潞安(今长治)、平阳(今临汾)等地煤铁矿权,同时禁闭私人小窑,定期六十年。”(阳泉矿务局档案)比胡聘之等人拟定的协议又多出了平阳地区。这样,官僚士大夫进行的反对出卖山西矿产资源的努力是彻底失败了,这场斗争只能由广大民众来进行了。
福公司得到在山西开矿的许可后,即派人到中国组织修建铁路,勘探煤田地质情况。但这时华北地区的义和团运动正如火方炽,刚刚进入山西、河南一带的勘探队被义和团赶走,福公司掠夺山西矿产资源的活动才暂时停顿下来。1905年夏天,正(定)太(原)铁路修到了山西平潭镇,并在此修筑车站,因站址在大、小阳泉村之间,取名阳泉车站。随之,英国福公司的勘探、开矿人员来到阳泉,勘查附近矿苗,插旗建矿,还呈请山西巡抚一律封禁民矿。这激起了阳泉一带民众的愤怒和反对,在蔡荣田等人的倡议下,成立了矿产公会,制订十条章程,规定各煤铁矿为会中公产,产主只能积极筹划开采,不准私售外人,并成立固本、保艾等公司,集资开矿,到处树立界碑,与福公司抗争。消息传到省城之后,遂发展成为一场声势浩大的保矿运动,“一时父兄呼号于野,官绅争讼于朝”,历时三年之久,震撼国内外。
省城太原的保矿运动首先是从山西大学堂、中学堂开始的,他们以罢课、集会、发表宣言等形式表示对帝国主义在阳泉、平定等地攫取矿权的抗议。山西大学堂还派人到阳泉实地调查,山西知识界创办了《晋阳公报》,及时报道太原。阳泉人民开展保矿运动的消息,刊登各界人士的抗议宣言,推动保矿运动在全省士农工商各界广泛展开。由票号商、封建地主转化成民族资本家的渠本翘、刘懋尝、冯济川等人也积极参加了这一运动。在这种形势下,当时的山西巡抚张人骏、恩寿也表示支持保矿运动,并派主事李廷扬、举人刘懋尝为代表到北京向外交部门交涉,要求收回矿权自办。在京的山西籍官僚士大夫也纷纷响应。
保矿运动至留日山西籍学生李培仁蹈海自杀形成高潮。当山西保矿斗争的消息传至日本时,留日的山西籍学生即召开声援大会,并派代表回国参加斗争,还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废约”、“争矿”宣传。1906年10月13日,山西阳高县留日学生李培仁“痛晋矿之将亡,伤祖国之不振”,在东京蹈海自尽,抗议清政府媚外辱国的行径,以生命之躯发出“咬定牙根,坚持到底”,“决不令外族役我尺寸土”的呐喊,激励全省人民的斗志。当李培仁遗体运回太原时,省城各界召开万人追悼大会,宣读李培仁的绝命书时,更是群情激愤,声泪俱下,会上当即通过了争回矿权筹款自办的决议,决心将反帝爱国保矿运动进行到底。全国各地也都予以声援。
山西人民坚持不懈的斗争,确实令帝国主义分子胆寒,但是想让他们归还已经攫取的利益,又是谈何容易!而一味屈服投降的清政府又怎敢对洋人宣布已签署的二十条章程作废呢?一些有识的商绅如刘懋尝、冯济川等有鉴于此,便酝酿组成公司,自办山西矿业。经过一番筹划,于1907年春经农工商部批准,正式成立了“山西商办全省保晋矿务有限公司”,简称“保晋公司”。保晋公司成立后,便与福公司交涉赎回矿权,英国福公司迫于山西人民保矿斗争的压力,只得退却,商定向福公司交纳
275万两白银(先交一半,其余三次付清)即可收回全部矿权。山西省各界人土在爱国情绪的激励下,短短几个月就筹足了第一次交付的银两,1908年
1月20日,山西代表与美国福公司在北京签署了“赎回开矿制铁转运合同”十三条,至此,山西的保矿运动终以中国人民的胜利而告终。
山西保矿运动的胜利,下层民众无疑是最基本的力量,同时也不可忽视地主绅士、商人及民族资产阶级的功绩。当时福公司凭恃“山西开矿制铁以及转运各色矿产章程”二十条向清政府交涉,英国驻华大使也向清政府外交部发出照会,想借政府的力量制止山西人民的斗争,若不能提出有效的可行方案,保矿运动有可能夭折。保晋公司的成立和筹款赎矿方案的提出,为将斗争引向胜利开辟了道路。保晋公司第一任经理渠本翘的记述即说明了这一情况,他写道“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秋冬之交,福公司交涉正殷,晋人土团结亦愈固。瞬息于变,不可思议……一二老成者流,念此时倘别生枝节,则所失更多,自非亟谋自办,无以挽危局而乎众愤。乃集绅学各界刘君懋尝、冯君济川等,联名禀恩□堂(恩寿,当时的山西巡抚),创设保晋公司,开采全省各种矿产,并举鄙人为经理。三十三年春,复经晋省京官赵君国良等呈请农工商部奏准立案,保晋公司于是成立。”(汪敬虞:《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二辑)有识之人顾虑“别生枝节,则所失更多”,并非没有根据,观清朝末年所订的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和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往往失败的事实,即可知他们所虑不虚,而保普公司成立,筹款赎权,确实避免了随时可能出现的危局,其功绩自在,无可湮没。
收回矿权后,保晋公司开始筹备办矿事宜,首先面临的问题便是资金匾乏,矿井建设需要大笔资金,给英国福公司的赎款也要分期偿还,山西省政府虽然拨发了二十万两白银,但远远不敷使用。于是保晋公司与地方当局议定在全省发行股票筹集资金,每股白银五两,原计划筹集60万股
300万两,但未能实现,七年间,共筹集股银192.4万两,其中本省 174万两,而以经营票号、商号的商人认购最多。
保晋公司筹集较多银两后,先后接收了阳泉的同济、固本两个公司。寿阳的寿荣公司、晋城的晋益公司和大同地区的部分煤矿,正式开始建矿。阳泉一带是保晋公司的重点经营地,先后在这里办起了六个矿厂,其中简子河的一矿和汉河沟的六矿规模较大,并装备了部分机械设备如绞车、矿车、水泵、锅炉、电机等等,一、三、四矿还铺设了轻便轨道,二矿架设了空中索道,以解决运输问题。1921年,又办起了阳泉铁厂,生产生铁、熟铁、矿山机械等,阳泉各矿后期所使用的锅炉、蒸汽机、绞车、矿车、水泵等不少是这个铁厂生产的。此外,大同分公司的忻州窑矿井、寿阳分公司的两处矿井、晋城分公司的矿井,都有不同程度的机械化设备,在一些大矿采用了房柱和仓房式采煤法,生产工艺改为手工打眼,黑色火药放炮落煤,从而部分取代了手镐刨煤、搬根挖壕的高落式采煤的原始方法,使山西煤炭生产开始突破旧的开采方法,走向了近代化生产。
保晋公司的主要投资者是票号商,初期的掌权者也多为票号商,他们对办矿务并不熟悉,一开始基本上沿用过去小煤窑的落后的经营管理方法。公司的管理组织也是机构庞大、层次繁多,不利于近代化煤矿管理。直到曾出任山西省政府政务厅长的崔廷献担任第三任经理,把山西大学一批教员召来协助办矿,在管理体制上进行改革,并安排大量知识分子担任技术员,使生产逐步得到发展,到1922年,全公司煤炭年产量达22万多吨,并全部付清了英国福公司的赎款。
山西保晋矿务公司兴起于山西人民反抗帝国主义分子攫取中国矿权的反帝爱国运动的高潮之中,集中了绅商各界的大量资金,肩负着全省人民的希望。然而,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排挤和封建主义的束缚之下,虽然屡图改革,但一直发展缓慢,生产和经营都不景气,若干年中,除大同地区由于煤价偏高,略有盈余外,其余大部分矿区年年亏损,可见这个民族资本主义的企业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状况下是如何地步履维艰。1937年10月30日,日本帝国主义侵占阳泉,侵吞了山西的矿产资源,保晋公司不复存在。但是,山西人民的反帝爱国保矿运动的功绩,山西商人、地主士绅筹资赎矿、办矿的功绩,是永存青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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