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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历史文化名村、镇系列总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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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同组织评选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
价值或纪念意义的,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村。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依据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2003年10月8日发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评选办法》进行,通常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一起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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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 历史文化名镇:1、灵石县静升镇 历史文化名村:1、临县碛口镇西湾村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四批
第五批
第六批 历史文化名镇:8、泽州县周村镇 历史文化名村: 24、山西省襄汾县新城镇丁村
其它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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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条件和评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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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条件和评定标准依据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2003年10月8日发布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或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评选办法,其主要内容是:历史价值与风貌特色:建筑遗产、文物古迹和传统文化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现存有清代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基本风貌保持完好。原状保存程度:村内历史传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建筑细部乃至周边环境基本上原貌保存完好;或因年代久远,原建筑群、建筑物及其周边环境虽曾倒塌破坏,但已按原貌整修恢复;或原建筑群及其周边环境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现状具有一定规模:村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已编制了科学合理的村镇总体规划;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有专门的保护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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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道制作 http://www.tydao.com ( 2014-0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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