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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为了活人的丧礼

  在体现人类文明辉煌的纪念物中,高耸的金字塔、优雅的泰姬陵,宏伟的秦始皇兵马俑,气派的十三陵,都毫无例外地体现了某种不朽和与世长存的愿望。

  尽管长生不老为金字塔树立的雪拄,转瞬之间,都会冰消玉碎,然而人们对于死亡却是十分重视的,实际上,形成宗教与信仰的那种最为深厚的底蕴,大都是以死亡,这个生命最重要的转折点为基础的。所以人们重视死亡及为死者所举行的仪式,甚至超过了寻常日子里的生命。山西民间也是这样,“送死多厚于奉生,颇合慎终之义。”(乾隆:《沁州志》)

  人是作为社会的一分子而生活在群体之中的。因此,一个人的死亡绝不仅仅是他个人的事,它对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都会产生影响,对于活着的人同样会产生重大影响。因而奉行一定的丧葬仪式便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生与死同样璀璨绚烂而又庄重严肃。

  中国人重视丧葬之礼远远超过其他民族,丧礼在古代的诸多礼仪当中占有极为突出的位置,什么样的人行什么等级的礼,历代朝廷都有非常严格、细密、甚至繁杂的规定,违礼悖俗,无论在朝廷还是在民间,都会产生极为可怕的后果。所以,为死人举行的丧礼实际上是为了活人。

  丧礼为孝子贤孙提供了表示孝敬之心的机会;活人可以表达对死者的尊敬,排场的仪式可以使家人脸上增光。同时,中国人贱野羞瘠、慎终追远的传统,也使丧礼更加庄严肃穆。民间的丧葬习俗同人们普遍的信仰与知识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丧葬仪式也体现了这种价值观。


一、把丧事办成喜事

  人生七十古来稀,中国人对待死亡的态度还是坦然的。山西民间一般以为,“人活六十已够本”,这个年龄已儿孙满堂,不算枉活一世。凡是60岁以后老死或病终的,一般来说都算是寿终正寝了,女性则称为“寿终内寝”,中国古俗忌讳死于偏房寝室。正厅、正寝是一家最神圣的地方,死于正寝是正常的,在这里咽气也是幸福的。

  到了年龄正常死亡,大家都会觉得这是“老喜事”,尽管亲人们非常悲痛,但也为老人不再受年老之苦,反而可去清静之地感到欣慰,所以整个丧葬之礼与婚嫁之礼一样,同称作喜事,如丧礼宴会“宾客来吊者,均以酒肉款待,厚薄略同婚礼。”(民国:《芮城县志》)只是色调不同,一红一白而已。

  正是基于这种看法和认识,当老人到了50、60多岁身体尚好的时候,子女们和老人自己就开始坦然地为老人准备死后所需要的东西了。

  儿子要请匠人做棺材,有些地方称之为“做活”,有的则叫“全木头”,女儿与媳妇则要为老人做死后所需要的衣服,俗称“纳老衣”。棺木的选择一般是柏木、松木,以下是桐木、柳木、杨木等,在洪洞有句谚语叫“桐邦英底棺木盖”。棺材形状为长三米、宽一米,上粗下细如楔子形状,外表多漆为枣红色或者黑色,有的地方则略小一些,标准的棺材是要描上五颜六色图案的。棺材做好之后放在闲房之内,有些地方棺内另放一木板叫“七星板”,有的则在棺内放置一些松柏树枝充填。

  为老人将来死时所准备的衣服由女儿、媳妇购买制作,颜色一般有黑色、兰色、白色几种,料子多为绸和缎,或者类似布料,主要是外衣,还有棉衣,过去是马褂,均为中式样且不配纽扣。做枕头时,不完全缝合,前面需要留一小口,取没有终结之意。

  如果老人还能自己活动,子女们有时要让他亲自去挑选棺木与衣服的材料,而且上了年纪的老人对此并不忌讳,由他们亲自挑选自己死后的棺木和衣服,对他们来说也是一件高兴的事情,衣服做好后一般由老人自己保管。

  这种做法反映了人们对死亡的态度,为生者准备死后用的棺材和衣服,不是催促老人快死,恰恰相反,是希图老人延年益寿。重要的是不能妨生送死,只能死事如生事。这不仅是一种达观,也是一种幽默。所以,人们把棺材不叫“终材”而称“寿材”,衣服则称“寿衣”。

  寿材与寿衣服料的好坏,做工是否讲究,除了反映经济条件之外,更重要的是衡量儿女是否孝顺老人的一个标志。有些地方做寿衣、寿材的时间也有讲究,如吕梁地区在闰月准备。总之,在死亡前便做好一切安葬的准备,这个人是被视为非常幸福的。

  老人临终前,按风俗,所有的子女都要来到老人身边日夜守候。这样,物质、心理上的准备也就有了,弥留之际,亲人要给死者沐浴更衣,穿戴好寿衣,这一方面是因为死后尸体僵硬,不好穿戴,另一方面是由于俗信如果没有来得及穿上衣服就咽气,是“光着身子走了”,亲属会感到十分遗憾与内疚的。

  临终之前,垂危的人要对亲人嘱咐、安顿一番,以了却自己未尽的心愿,如有何心愿未了,死者会含泪不瞑,这就是所谓的“死不瞑目”。“遗言”在习俗中贵如黄金,后人得到老人的临终吩咐是幸运的,据说有的还能因此而财运高照。

  寿终正寝的具体形式也有优劣之分。比如,在山西北部俗传一种“回首”之说,所谓回首,当是死意。如果人死得很顺利,一口咽气,即被说是得了“好回首”,如果人死对大病小病之后才得咽气,甚至让死亡过程拖很长时间,就称作“没得好回首”。据说“回首”的说法是与死者的前世有关的,村民们都认为,一个人如果有好德行,生前行善积德,幸福的好人会得到“好回首”,如果命不好,或者生前做恶多端的坏人则一般不得“好回首”,这大概就是平时骂人“不得好死”的颇具报应色彩的诠释。人死村中议,见面要问的第一句话大概就是怎么死的,“好回首”可以得到整个村中人的传颂。

  丧事喜办的突出表现就是热闹的出殡仪式,出丧如同演戏,丧家把灵枢用绮绣装饰起来,吹鼓手乐声阵阵,有的还请戏班子在列队前面边走边演戏,后面则是孝子队伍,嚎陶大哭,围观看热闹的人熙熙攘攘,对于这种习俗清人曾作诗咏道:“妙选笙歌耀旗帜,忍借亲丧作儿戏。灵辆峨峨游市廛,伺晨发引哺未至。”

  丧礼中客人来吊丧,丧家需尽情招待,专人在门外迎接,奏鼓乐,大摆宴席,吃饭时奏乐助兴,散席后再吹号打鼓送行;有头有睑的人还要专门请戏班子唱戏三天。这种情况在山西各地颇为盛行,如偏关在“举哀之日,门外盛张音乐,喧闹彻夜,堂答经句。”(民国:《偏关志》)介休“丧仗列街至数里而遥,祭筵或数十桌,远近观者如堵,名曰‘闹葬’”。(《介休县志》)更有甚者,“乡间甚有携酒盒送丧者;一至墓,孝子亦来饮啖。”(民国:《保德县志》)今天,80年代以来,这种习俗又卷土重来,在山西各地非常盛行。

  如此,使得丧礼与婚礼已没什么不同,只是缺乏婚礼中的喜庆气氛。对于这种风俗,即便是古人也有不以为然者。诗人顾荣湾写诗道:

  宾朋杂沓男女哗,笑声翻地哭声遮。
  不情丝竹揽魂魄,灵(上兆下鼓)路鼓手空挝。
  此时棺中幸瞑目。(冯尔康:《清人社会生活》,天津人民版,1990)

  一个人死亡之后,他的家庭以及村庄中原有的人际之间的固定关系将失去某些平衡,特别是重要人物之死更是如此。因此,活着的人必须适应这种情况,重新调整各自的位置与角色。在一定程度上,葬礼的主角与其说是死者,还不如说是后面的那些生者。共食共餐,奏乐唱戏的特征,体现了家属、亲戚朋友恢复正常状态的意义,也代表了生者的面子、体面与孝心。


二、葬礼习俗

  在山西农村,完整的丧礼已不复存在,但除婚礼之外,丧葬仍较多地保留着传统的民风民俗,这也是民俗文化最难转变的领”域。我们分述如下。

  死亡。在死者断气时,在口中放上硬币,过去有钱人家则含小元宝、小金宝之类的东西,即“瞑目后,口内含银不饭,名曰‘口含钱’”。(民国:《临县志》)一是为了压住舌头以防咽到肚里,二是让死者留下人间最珍贵的东西。同时,死者衣袖内再放一些小面饼和纸钱也是必不可少的。面饼称打狗饼,是给去冥府路上的拦路狗吃的,纸钱为买路钱,送给拦路鬼。

  在很多地方,人死时焚烧“咽气马马”和宰杀公鸡也是一道程序。“焚烧纸人马,舆轿等而饯之,谓之‘送行’,亦有到夜五更,八庙焚楮者,谓之‘烧鸡鸣纸’。如此,皆刍灵之遗意也。”(民国:《翼城县志》)前者是用高粱秆插成一个马的样子,用纸条沾上鬃毛,尾巴和马蹬,再按一做牵马状的纸人,意思是让死人的灵魂骑马早走。鸡也一起杀掉。俗信说法,人在世上吃了苦,造了孽,死后在阴间要吃虫子的,因此让鸡替他吃。同时,还要在“夜半焚楮帛于五道庙,曰送盘缠。”(乾隆:《大同府志》)

  报丧。人死之后,丧家要派人向亲友家报丧。亲友得知后要前来吊丧。在哭丧时,主人就告诉他何时下丧等相关事宜,这时孝子要迎接、陪同。如果是出嫁到本村的女儿,从婆家到娘家一路都要哭,嫁在外村的女儿,要出婆家门一直哭到村口,再从村口一直哭到自己家门口,在灵桌前还要跪叩、哭悼,一直到有人劝慰为止。出门在外的子女或至亲也都要及时赶来奔丧、吊丧。

  入棺。入棺一般在当天或死后一二天进行,有些地方在入棺前还要把尸体放在炕当中摆正,认为这样子孙会得到同等恩泽和保护。在晋南死者人棺时要穿三——五件或七件衣服,鞋底上画鸡、黄罗伞——表示吉利和富贵,脸上盖白布、头枕鸡鸣枕,一般讲究“铺金盖银”,即在死者身下放黄金纸,身上用红绸缎盖住,褥上铺白金纸。

  山西大部分地区都要将死者心爱之物放入棺材,比如男人有烟锅、烟袋、小收音机等,女性则有剪子、梳子、首饰等。儿女再把自己“孝敬”老人的东西放入棺内。一般是鞋和衣物,现在还有放录音机、收音机的,总之是放的东西越多越好,以备死人在阴间之用。这一切充满了儿孙们对临终告别的父母们深情厚意,也体现了他们的孝心和灵魂不死的观念,人们总希望死者在另一个世界里能有钱花,生活得好一点。

  尸体入棺之后要在正屋设一个简易灵堂,桌上放几样供品,并写一牌位,桌上左右放两盏油灯,桌前放一瓦盆,儿女们守灵三天,用一种带有艺术化的哭声表示自己的哀悼之心。

  阴阳先生的作用。在民间,人之死被认为是到阴曹地府去了,是天数到了,而一般常人又不懂阴间的规矩。因此,人死了之后如何安排便只好求助于“走无常”的人,即所谓的阴阳先生。凡有关葬礼之事都要“惟堪舆家言足听,故察看龙脉,相地点穴,分经立向,以及墓道深浅,择期营葬诸手续,必求阴阳家办理,他人莫能为也。”(民国:《翼城县志》)这类人在山西有些地方被称作“二宅”,由他来完成活人对死人的安排和“阴阳传户”,此项活动在有些地方又称“看日子”,山西北部则称“批殃”,一般在人死后当天或第二天完成,以安排出殡日期,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人们都认为如果出殡日期出了差错,会影响到儿女及亲友们的生活。

  请阴阳先生时,要把死者的生辰八字,年岁属相,死亡的准确时间及家中详情告知阴阳先生。由他来根据花甲干支神算一番,得一“批殃纸”纸上列一表柱,按大小、远近、亲疏等批好死者儿孙、子侄等门庭情况,最后还要写上对死者所克的属相。然后用细麻绳帖在大门墙壁上。在大门高处,还挂有阴阳先生根据死者年龄用麻纸做成的“春帖纸”,这是一种用麻纸剪成的纸絮,视死者的年龄,多少岁用多少张纸,然后再加天、地各一张,用麻绳捆扎一端,成“拂尘”之状,随风摆动。

  这似乎具有某种脱离红尘之意。关于“春帖纸”民间还有很多说法,如果是70、80岁的老人,则表示某种寿长命大之意,所以村中那些孩子身体不太好的家长常常撇下一块充填于孩子的衣服之内,据说这种孩子就“好存活”了。

  丧期的长短是由阴阳先生根据死者的情况决定的。丧期以天记,几天叫做“排几”,一般为单数,如“排七”、“排九”等等,但超过了13天的并不多。丧期的长短反映了死者的地位,丧期越长,就表明丧事越隆重,治丧者越有钱,门庭也就越是显赫。

  在很多地方,阴阳先生还要为死者开列出许多阴间所带之物,并为子孙们做好避邪避凶的东西,如“镇物”、“符”之类,“镇物”有“五色石”,即在一块颇有特点的石头上涂五种颜色,还有用细竹做成的箭,新砖、新瓦、五谷、木头、及三个面鸡,这些东西都放在棺木之上或屋顶两瓦双合之内。至于“符”一般有两种,头符和门符,前者放在死者至亲的孝帽之中,后者帖在门槛上边,都是为了避邪的。凡丧事所涉家庭必须挂符,孝帽中有符的人如果到别人家,必须把孝帽摘掉放在院外,否则对该家不利,不能进入家中。

  阴阳先生的工作是与阴曹地府打交道,他对丧事的安排是治丧的先决条件,有的阴阳先生也参加丧礼,另占房间,专人伺候。

  灵柩起架时,阴阳先生念念有词,为之引魂,到墓地后,阴阳先生还要为之布置陈设。在临县,阴阳先生在墓中放置一个三条腿的桌子,上面放灯、五谷、酒壶,还有作为“镇物”的瓦和砖,在填土埋坑时,阴阳先生口中念念有词,曰引魂出坟。他的作法颇具巫术色彩,人们对此信之奉之,整个场面充满着神秘的情调。墓穴用土填塞尼,“外筑土冢,将柳幡、丧杖植之。在冬春时,幡杖生活而成柳树关。”(民国:《沁源县志》)

  阴阳先生行为的依据是他身边所带的两本书《三之综录》和《协说边方》,这究竟是何人所作,哪个朝代的书籍,不得而考。

  孝帽及丧棒之类。一般而言,死者的晚辈亲属、儿孙等不管是否敬孝,均称之为孝子、孝女、孝孙。全部着孝服,孝服有许多讲究。依死者的亲疏远近分为不同的种类和式样。有趣的是,山西有些地方未婚女婿要披一条大红彩带。

  孝帽用白布折叠而成,长短不一,长子为最,有九尺,六尺的,次子与女儿、儿媳、侄子均不得长于长子。长白布图在头上,做帽子状,帽子的一端又被死者的性别按男左、女右的原则“梳腿”,即用白布折成几折从帽子内伸出来,有些地方的孝帽还挂一小棉球之类的东西,叫做“打泪弹”。帽子无檐,只有盖布,一边长一边短,长的可达膝盖,盖布被背后谓之有披,象是清朝的大辫子。

  孝鞋也是颇有讲究的,一船穿布鞋、用白布包住用针缝好,叫做“满鞋”,死者儿女辈的鞋后跟留一寸的口子,孙子辈的要露出三、四寸的口子,如果死者的配偶仍健在则按男左女右的原则把口子留在配偶一边。

  丧棒,即治丧时所用的柳木细棒,或高粱秆棒,长约尺把,上面缠上白纸条,供孝子使用,先放于棺前,出殡时,象拐杖一样,托在手里,边走边用,用后插在坟堆之上。

  棺墓。挖墓几乎贯穿于丧礼的全过程。人死后当天一般就请人挖墓,之前要请阴阳先生看风水、看坟址、定方位,定时间。习俗中有“左青龙,右白虎”之说,水向左流就是青龙,靠右流便为白虎,就左避右,以此来定坟地位置。位置定了还要选择墓地方向,正南正北是子午向,偏西南一些为壬山丙向,东北到西南是癸山丁向。这些方向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加以运用,靠山面水是~般原则。有些地方讲究坟墓的方向必须让死者头靠一座山,脚蹬一座山,至于蹬靠哪一座山全凭风水先生定夺,有的地方则讲究死者的头要朝向村子方向。

  如果自家有祖坟,便不必再请阴阳先生定位了。根据汉民族习俗,死者入葬一般采取棺木土葬,解放后尽管推行火葬,但在农村仍以土葬为主。

  在山西,习俗中筑墓,“富者用砖圈,贫者则土穴耳。”(光绪:《榆社县志》)还有的地方如太谷,“葬求深固,穿地往往深至数丈,近年间有棺式葬者,四周为砖壁,上覆以石,富者或为石椁。”(民国:《太谷县志》)旧时还有掘土为窑的“窑葬”。

  此外,在太行山区,也有将棺木置于山崖半空之天然石缝、石洞者,叫做“崖葬”、或“悬葬”。(《平定县志》,1991年新版)这同长江两岸原始先民使用的“悬棺”有相似之处。

  墓地的排列是有严格规定的,其基本原则是长辈在上,晚辈在下,男左女右,长左、幼右,男性为正方。女性稍偏一些,有一个以上妻子的,续娶者均不得入家坟。

  这种墓地形式是我国历史上持续最长,影响最大的家族墓地,这种墓地按男性计算世系排列墓次,相同辈份的死者坟墓排成一列,后代同辈按秩序依次排列。与标准的家谱有异曲同工之妙,整个墓地墓向统一,墓式一致,进入墓地之后,一眼便可明了墓主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死后的排列顺序与生前的名份秩序是完全一致的,人死后如同活时一样,有着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这正是我国传统家族制度的缩影。

摘自《山西民俗与山西人》,乔润令著

太原道制作 http://www.tydao.com ( 2000-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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