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 原 道 >> 山西民俗 ∣ 本站导航 ∣ 更新记录 ∣ 站长介绍 ∣ 制作手记 ∣ 给我留言 ∣ 给我写信 ∣ 加入收藏

太原道 >> 山西民俗

山西旅游    山西民俗    山西民歌    山西名人    晋商文化    晋阳书屋    山西文史    太原文史    太原沧桑    大同烟云    文化论坛
02.jpg (9359 字节)

  中华民族是依附于土地的民族。土地是农民心中的太阳。这黑油油、黄漫漫的土地不仅是农民的衣食父母,更为重要的,它是祖宗留下来的,它是祖祖辈辈世代居住和经营的,它是历史、传统、风俗与信仰的故园。民俗作为一种口传文化,是历史上文化、社会生活习惯与规范的残余,所以欧洲学者称“民俗是一堆化石”,这是不无道理的,就中国及山西的民俗而言,它是传统的农业社会的产物。民俗的主要承载体是传统的农民。目前,山西及中国的农民及农村社会正处在由传统农民和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农民和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时期。但作为民俗主体,他们的传统色彩依然很浓厚,传统民俗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支配着他们的生产与生活。

  生活在黄立地上的山西农民,他的一生,就是一部民俗风情的画卷。


第一节 农民:民俗的主体

  农民,这个概念如今已经变得有些模糊了。农村的巨大变革,特别是乡镇企业的崛起,农民的社会身份开始出现分化。但是我们在讨论传统风俗时,在农民角色变化的过程中,仍然把他定位在依附于土地、使用传统的耕作方式、生活在自给自足环境中的农业劳动者。

  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东西方的许多社会成员都具有很大的相似性一样,东西方传统的农民有许多特点也是一致的。

  马克思对于传统农民的特点有一段经典的论述:农民基本上没有商品活动,“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他们进行生产的地盘,即小块土地,不允许在耕作时进行任何分工,应用任何科学,因而也就没有任何多种多样的发展,没有任何不同的才能,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每一个农户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

  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传统农民的本质特征,即由于分工不发达,农民在本质上是同质的。德国著名社会学家迪尔凯姆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了传统农民的这一特征。他用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的概念来分析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在这里,团结指的是人与人和群体与群体之间的一种关系。他认为:农业社会成员“是一种依赖于相象的和共有同一信仰的规范模式的人们的团结,因此,个性不能得到发展,要求绝对一致的压力不断抑制个性,由于选择的认识没有得到发展,所以个人不一定经验到这种抑制性的压力。”(美·约翰逊:《社会学理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社会里,“社会的所有成员基本上有着相同的信仰、观点和价值观,并且他们共有着大致相同的生活方式,由于分工仅仅是最低限度的,因此这种同质性是适宜的。”(同上)

  与传统农业社会不同的,现代都市社会中,职业众多,分工发达,由商品经济与分工导致职业分化,造成了人的异质性,人的异质性与社会地位与角色相结合,促进了社会的分层与分化,人们之间的关系复杂,首属关系减弱,次属关系扩大。从医生、司机到教师、空中小姐,从行政官员到厂长经理,每一个人都不一样,他们都有着各自的生活方式和职业规范,各种角色不能随便置换。所以,现代都市的人是异质的,由社会分工把彼此联系在一起。

  如果说现代都市社会的人形成了一个网络的话。那么,如同马克思所形象描述的,传统农民就是一个个相似,相同的土豆,人们看不出张家庄的王老汉与李家寨的李老头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共同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使他们彼此相似,把他们联系在一起。


一、习俗是生活的准则

  风俗习惯是农民的田园牧歌,是生活的歌,是生命的曲。“也就是说,一个人一旦诞生在某种文化环境中,他就必须受这一文化环境的影响。事实上,他所隶属的文化决定着他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决定着他讲何种语言,穿什么式样的衣服,信奉什么样的神,决定着他如何结婚,怎样选择和准备食物,采取何种方式治病以及处理死者。”(美·怀特著:《文化科学》,浙江人民版,1988年)当一个人从母亲的怀孕到出生,从满月到成年,从结婚到死亡,各种风俗:神龛神祗、风水、家族、祖宗、菩萨、祠堂、庙宇、妖孽、投胎、轮回、袅袅香烟中的祭祀、禁忌、信仰、迷信等讲究几乎包容了人们生活的每一个方面。

  这些传统的风俗习惯对人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当我们细心观察这种景象时便可看到,农民生活史的主轴是对社会遗留下来的传统模式和准则的顺应。每一个人,从出生那天起,他所面临的风俗就塑造了他的经验和行为。在农村社会,风俗习惯的巨大作用远非想换个活法的城市人所能体会,它对人的心理与行为的影响是不容选择的。英国著名民俗学家马雷特指出:“这种乡村的民俗从本质上说是原始文化的一种形式,与其他形式不同,由于它与高度的文明相接触致使其旧式的传统惯例处于普遍的衰落状态。这种农民的社群置身于现代文明环境之外,在城市里是找不到它的。它的观念的载体是口承传统,是靠邻人的榜样和口头交流而获得,大量邻人榜样和口头交流构成了农民社群的独特文化和他们智慧的社会传承。”(马雷特:《心理学与民俗学》,山东人民版,1988年)在与大自然紧紧相融的自然村落中,春夏秋冬便是农民们的人生。出生、嫁娶和辞世是人的一生中超越一切的三件大事。所有的人都没有什么不同,人们不能不如此郑重其事。

  时光在这里凝固了,历史在这里停滞了,人生由此而变得辉煌。

  因为,这是他们——农民,一生中仅有的三个富有意义的特定时刻。只有在出生礼仪、婚礼以及丧礼中,才能获得场面化的推崇、公众性的风光。才能得到礼仪化的认可和最隆重的肯定。这是农民们表示自己存在意义的文化方式,也是民俗得以存在、传承、发展的最深刻的内含。真正动人的不在于婚丧嫁娶的各种形式,而在于在出生、结婚、葬礼形式中所体现出的那种鲜活的民俗精神。这就是山西的农民,无论生活多么贫困,多么单调,多么漫长的苦难都无法泯灭他们对于生活的热情。

  这片黄土地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这般地终结着这人生的历程。与都市文明不同,乡村文明在自己的情势下,有不能不如此的选择,也有不能不遵从的习俗。即便是他们远走他乡、走出土地,落叶城市时,也在顽强地表现着这些风俗与习惯。

  对于一个普通的乡村农民来说,他人生的真正意义就在于做一个不断延续的父系家族中的一员,他成长的轨迹完全是在家族关系所要求的轨道上进行的。生前参加祭祀,死后受人香火,那么也就达到了人生的目标。如果他儿孙满堂,父慈子孝,小康之家识文断字,便达到了人生的辉煌。这是社会对循规遵俗者的奖励。如果行为不轨,有悖习俗,将被认为是辱没家风,向整个社会的挑战,将为家庭与村庄所不齿。

  在中国,在山西尽管农民识字受教育懂得科学的人不多。然而,农民并不是愚昧的阿斗,他们有着自己五花八门的知识,就象民间传说那样繁杂缤纷。他们有自己的哲学、法学,有自己的历史学和社会学。无论是对于天气的变化与农作物的收成、古老的传说和古今的皇上、合格的婚礼与幸福的家庭,甚至饭菜和性生活,都有着自己的一套知识和精神理解。这些知识尽管充斥着天人合一,生死轮回,历史传统和神话传说,但却是非系统、非科学和世俗的,是真理与民俗,浅薄与荒谬的结合。

  农民们懂得水、土壤与收成的关系,但他们又相信能否下雨是由人格化的老天爷或龙王爷支配的;他们懂得勤劳与财富的关系,但又相信命运支配着每个人的生活;他们深知怎样盖房选址才能使其坚固,但又必不可少地要请一位风水先生定方位、定时辰;那些更多的无法理解的东西往往成为他们迷信活动的证据。

  就是农民。

  传统的风俗习惯几乎就是人们生活的准则,社会的规范,它就是法律,就是舆论,是判断是非的标准。

  代代相因,陈陈相传,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而然,天经地义。由此而形成的同质性不仅体现在同代的农民之间,而且也表现在代际之间,“老人们可以察觉到,年轻人所干的事也正是他们在同样的年龄所干的事,而且也是他们认为正当和适当的东西。”(雷德菲尔德:《民俗社会》,浙江人民版,1988年)

  其实正是这些风俗习惯,使得农民们个个都是那么似曾相识,“外观地被看成是一堆风俗的东西,同时也可以内观地被理解为一种心理状态。”(马雷特:《心理学与民俗学》,山东人民版,1988年)风俗文化构成了他们共同的行为方式、共同的社会心理。这是旧事物旧观念存在的最深厚土壤,风俗文化中包含的价值观念和陈规陋习是束缚农民手脚于黄土地的无形枷锁。“文化是人类创造活动的产物,可是反过来,一旦文化形式形成了,他们又会阻碍人们创造力的持续。”(美·约翰逊,《社会学理论》,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民俗作为一种文化形式也是这样,人们创造了它,反过来又受到它的束缚。

  农民被无知和愚昧及多少世纪以来的贫穷所困扰,他们习惯的生活志向是早已由祖辈、父辈们所走过的生活道路,他们所要做的一切永远是他们早已习惯去做的。他们永远只能做成他们先辈们做成的那样。

  人类最可怕的地狱实际上就是他们自身。


二、从众与自我的丧失

  农民是大自然的奴仆。他们对赐予他们温暖,赐予他们安宁的太阳和月亮充满着某种神秘的狂恋,对于赐予他们丰收和苦难的大自然奉献着自己的敬畏和崇拜。

  就观念习俗而言,农民从来都不是自己的主人。皇天后土是他们生产和生活的前提,大自然在他们眼里不是改造与征服的对象。对于传统农民而言,不仅人不是万物之主,人也不是自身行为的主人,且不说征服大自然,即便是出生与死亡,生儿育女,发财致富,也是冥冥亡中由大自然和神灵所支配。

  既然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只能跪倒在大自然脚下,因而,大自然也就成了畏惧膜拜、神秘化、拟人化的对象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农民缺乏个性和自我意识,他们的观念和行动是被动的,需要一个自上而下的“雨露和阳光”,需要“大救星”。

  从这个逻辑出发,妇女屈从于男人的意志,子女服从于家长的权威,个人服从于家庭和家族的利益,家庭服从于村庄和舆论的压力,作为农民的普遍行为就有了心理的原因。人们之所以从众和遵从习俗,“有两个原因是显然的。首先由于习俗相袭,一个人对自己和群体的团结一致是抱着肯定态度的,他避免产生孤独之感。其次,如果要有社会生活,要有随之而来的分工,那么就很有必要有一定的文化模式,这可以想象为人们生活在同一家庭里,在不同的时间和不同的房间,作同样的烹饪,进同样的饮食”。(克莱德·克鲁克洪艾着:《文化与个人》,浙江人民版,1986年)人们逆来顺受,安份守已、满足现状。偶尔也有子女反抗家长的包办婚姻,但这并不是他们意识到了择偶与婚姻是他(她)们自己的权利,仅仅是感到父母那不会心意的包办是对他们不理解或者是太苛刻了。

  大凡出生在乡村或了解农民的人都知道,农民不追求时髦、不赶流行。对于传统村庄里的农民而言,无论是穿着、发式、住宅摆设,还是在其他方面,农民们都不追求时髦,日常生活用品的变化是极其微小的,很多古老的东西与方式已经存在了几百年,甚至上千年,即使有所变化,也并不是追逐时髦与流行的结果,更多的是出于经济上的必要性和使用上的合理性。

  这种情况使得农村中的各种物质文化用品以及农民们的食、衣、住、行表现出单一,单调和古老的特征。当所谓的流行文化、流行歌曲、流行发式、流行衣服、流行颜色等风行于大都市时,在古老的农村却无波也无澜。当然,表现出某种异质性与标新立异也是有的,特别那些接触传播媒介的年轻人和与外界有接触和交往的人,在外出赶集,进城时,这种情景时有发生,但个别农民的个别行为对于村庄的影响是微不足道的。相反,村庄影响个人的可能性却是不可限量的。正如有关学者所指出的“谁也不会以一种质朴原始的眼光来看世界。他看世界时,总会受到特定风俗、习俗和思想方式的剪裁编排。即使在哲学探索中,人们也未能超越这些陈规旧习,就是他的真假是非概念也会受到其特有的传统习俗的影响。约翰·杜威曾以一种十分严肃的态度讲过,习俗在形成个人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了个人对传统习俗所能发生的任何影响。”(露丝·本尼迪克特:《文化模式》,三联书店,1988年)农民的这一特点说明,农民没有追求个性,追求与众不同的渴望。自我意识不发达,自我、个性的滴滴水珠全被融入了“我们”的大海之中。

  由于社会化与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与监督,一个农民与他所在的村庄,角色本身与角色相应的社会地位是有机地融成一体的。尽管农民的具体角色取决于个人素质,家庭与社会环境,但角色本身的选择却并非凭借个人的能力,一般是先赋的,由血缘、地缘和传统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自我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我们”里面。

  结果是形成和规定了农民的整个生活与行为都是对村庄里已经形成的模式与方法的趋同与模仿。结果就扼杀了任何的标新立异与创新,这种状况在自给自足的条件下显得尤为突出,只有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化的农民才能改变传统价值观,使其融入现代城市化的主流中去。山西的农民是这样,美国的农民也复如此。在美国“农民的价值观比其他人变化的缓慢。边际和自给农民比商品化农民的价值观变化的慢。商品化农民将被融进现代城市价值观的主流中去。”(《乡村社会变迁》,浙江人民版,1986年)所以,在传统农村,农民的这种模仿与趋央长期的过程之中已经形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并构成了潜在的心理基础,农民的“自我意识”处于一种非常不发达的状态。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农民的物质文化和风俗习惯当中,特别是在穿衣、饮食、住宅、农具的使用、劳动技能、一年四季的日程安排以及对儿童的抚育,婚丧嫁娶的各个方面,都存在着惊人的一致,这正如雷德菲尔德在《民俗社会》一文中指出的,在典型的民俗社会,“一个人学会的做事和思考的方式和另一个人完全一样。换句话说,……一个人所知道并相信的东西也就是一切人所知道和所相信的东西,个人习惯也就是社会风俗。”这在同村庄、同一社区当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作为一种副产品,共同的需求,相似的消费方式和“不患寡而患不均”便成为农民性格中的一部分。趋同心理,排斥标新立异,平均主义观念,表现了缺乏进取的惰性和不求个性发展的依赖性,这种状况是造成诸如“枪打出头鸟”等等陋习的心理基础。


三、有限的世界

  农民是最讲究实际的。他们对于社会上各类事件的态度停留在具体和直观的层次上,他们的视野由于生产规模的狭小和社会交往的贫乏而显得非常狭窄,在心理上不可能脱离自己个人或本村微不足道的实际经验,无法看到在本村庄之外所发生事件的重大意义和潜在价值。

  一个典型的具有传统色彩的农民,对于外部世界是冷漠的,他们对国内外所发生的事件根本就漠不关心,超出个人经验之外的事物都不能进入他们的视野之中。

  他们对于事物的认识往往仅停留在表面,不可能解释自己生活的基础,缺少抽象思维和移情能力,他们擅长于熟悉的事物和直接的现象,他们是讲求实际的人,他们所奉行的是一较为低级的实用主义。比如对于时间的理解,在农民眼中,一年之中不同时间以及界线并没有什么明显界线,春夏秋冬的概念只存在于农业生产过程及农作物的春播秋收的具体现象之中。在这里,时间并不是抽象的,它总是于他们实际经历的事件联系在一起。因而,与公历相比,他们更喜欢使用更适合于他们生活与思维的农历与节日,以此来标志年、月、日等不同时间。“农家种收均以节气定迟早,不有阴历,农民即无标准。”(民国:《虞乡县新志》)阴历除了直接用于农作物耕种收成外,“且市商满年出赊帐项,每至阴历年终乃能清算讨回。若于阳历年终催讨帐项,农民乃守旧习惯,讨之亦不济事。”这反映了他们思维的具体性与直观性。

  农民虽然没有严格的时间观念,但他们的时间却是与劳动联系在一起的。在农民心目中,劳动纯粹是一种无损耗的输出;用山西农民的话说:“力气力气,来了又去,去了又来”,他们对于劳动本身看得很轻,相反,他们更重视结果。一个典型的农民他完全知道充分地利用时间,他知道什么时候该忙,这时候他们可以起早贪黑,脱皮掉肉。然而,一旦闲下来时,劳动与时间脱离,他们则会惊惶、苦恼,心理空荡荡的。闲的无聊是他们最无法忍受的事情。这种价值观念与农业生产及生活方式的特性有很大关系,这也是农民不同于城市人的很大特色,不仅中国及山西的农民如此,即使在高度发达的美国也是如此。美国的农民“遵循着‘清教的道德’。‘清教道德’强调工作,闲暇和玩耍都是与魔鬼联系在一起的。他们坚信,‘游手好闲的人是魔鬼的门房’,勤奋地工作就是一切。俄亥俄的农民相信:‘除非工作结束,我就没有休息的权利。’‘假期中不工作,我感到十分不安’”。(《乡村社会变迁》,浙江人民版,1988年)

  我们在晋南农村看到有些老农闲的发慌就提上一个篮子把地里的小石子等杂物一个个地捡起来,用小铲子把土坷垃一个个地拍碎,一干就是一天或好几天。其实,这个工作大可不必,而且即使干也用不了那么长时间,老农的话使我感到沉重,“这样子无非是不想闲着”。尽管很多时候这类劳动没什么效果,但却可以保持一种心理上的平衡。

  中国农民是最勤劳的,的确如此。崇尚吃苦耐劳,生活简朴,这是山西农民的特点,这一特点并非出自农民的天性,而是缘于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台湾社会学家杨斌春认为:“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只要其经济是一种匮乏的,其重要社会道德或社会价值必定是勤俭。”而“注重勤俭的社会,尤其是农业社会,它将可能将资产、时间与劳力(包括体力与思想力)应用到经济生产上,……一般人除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存外,任何别的消费都视为不必要,或甚至视为浪费,由此所派生出来的社会态度是以讲求享受为可耻。”(杨懋春:《乡村社会学》,台湾正中书局,1984年)虽说只有劳动才能致富,可农民的那种传统的方式使他们终生劳作,但仍然无法有效地摆脱贫困。显然问题不在劳动本身,而在于怎样劳动,农民所缺乏的正是与外界广泛的交往,缺乏利用信息的能力,也不具备用脑力劳动的素质,传统的耕作方式使他们宁愿累死累活地在田地多干一些,也不愿、当然也不可能相对“清闲地”用智力多赚一些。

  对于那些依靠智力、知识、科学,凭借社会交往,信息以及冒险精神而迅速发家致富的人,他们的心理是矛盾的。一方面他们企求生活的幸福,渴望发财致富,因而对这些爆发户很羡慕;而另一方面,对这类人又从心底里存有某种鄙视,他们瞧不起这类人发家所用的非传统的方法和手段。

摘自《山西民俗与山西人》,乔润令著

太原道制作 http://www.tydao.com ( 2000-06-10 )

太 原 道 >> 山西民俗 >> 山西民俗与山西人

 

山西地域文化第一站:太原道 >> 山西民俗 

工作QQ:3786689   国际域名:http://www.tydao.com   

山西旅游    山西民俗    山西民歌    山西名人    晋商文化    晋阳书屋    山西文史    太原文史    太原沧桑    大同烟云    文化论坛

太 原 道 >> 山西民俗 ∣ 本站导航 ∣ 更新记录 ∣ 版主介绍 ∣ 制作手记 ∣ 给我留言 ∣ 给我写信 ∣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