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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职清廉的清代盂县清官田嵩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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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嵩年(1788至1836),字季高,号梦琴,我省盂县北关村人。一生历任翰林院编修、广东乡试正考官、奉天府府丞兼提督学政、顺天府尹等职。其为官期间,办事谨慎,忠于职守,勤于政事,廉洁奉公。道光皇帝曾评价田嵩年说:“田某老实,人当差亦谨慎。” 田嵩年出身于官宦人家。其太高祖田文玉、高祖田凤仪、曾祖田鸿烈,朝廷曾赠与他们修职郎的荣誉官衔。他的祖父田化龙也被朝廷赐予举人和国子监学政。他的父亲田兴梅,是乾隆五十八年(1793)进士,官至云龙州知州。这样的家庭环境,无疑对田嵩年的成长创造了一个有利的条件。特别是父亲的严格教育对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田嵩年随同父亲在云南生活时,就在父亲的署衙中“严课读研”,父亲的言行举止对他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他的良好修养也是从此开始的。道光八年(1828),田嵩年奉命到广东任正考官。临行前,其父对他说:“吾家世沐国恩,矢清矢慎。汝今肩此重任,移孝作忠,乃为肖子。”田嵩年谨记在心,所取学生皆名士。后来,他又在黄钺门下当差,黄公的教育和影响也起了较大的作用,因而当时田嵩年有“端士”之誉。在父亲和黄钺等人的影响下,田嵩年“夙以诚笃自矢”,“明敏诚恪,所在克举其职”。他曾经研读了许多史籍中的名臣列传,从他们身上汲取营养,以培养自己良好的道德情操。同时,“凡有关朝章、国典、吏治、民生诸说,博观而熟绎之”,以使自己成为一个忠君、爱国、为民的清官。特别是对明朝吕新吾的学说,他研究得很下功夫,“期以得志而行事云”。正由于他的潜心修养,他才能够鞠躬尽瘁,为国尽忠,为民尽责。田嵩年以良好的修养实现了自己的抱负。 道光十五年 (1835) 九月,田嵩年因政绩突出而升任顺天府尹,道光皇帝把京畿重地交给田嵩年来管理,充分说明了道光皇帝对他的信任。田嵩年到任后不久,就遇上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当地因雪灾,一些粮行为囤积居奇,关起了大门,故意哄抬物价,老百姓因粮价暴涨而发生恐慌,局势非常严峻。面对这一情况,田嵩年沉着冷静,直面困难,果断下令“严禁闭籴”。最后经过一番努力,紧张的局势才得到了控制和缓解。 中国有句俗语,以“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来形容官吏的贪腐之甚。而田嵩年为官清廉却名不虚传。田嵩年父亲去世后,他回老家为老父守孝。按当时的规定,守孝要满三年才能继续上任。而田嵩年在办理父亲丧事后不久,又遇母亲和兄长相继离世,故而田嵩年丁忧时间长达五年之久。在这期间,田嵩年因生活十分拮据,于是就利用空闲时间,在家教授生徒,通过教书来养家度日。可以说,田嵩年为人处世的态度与他父亲田兴梅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他的父亲在任云南浪穹县知事时,革除时弊,为民谋利,老百姓十分感激。当人们向田兴梅敬赠秋笋和雪梨以表达感谢之意时,都被他谢绝。百姓们感其恩德,遂称秋笋为“田公笋”,雪梨为“田公梨”。有其父必有其子。田嵩年继其衣钵,为官二十来年,也是清廉自持,“口不言钱”,故而才落得“家累日深”的境况。 田嵩年在顺天府尹任上时,虽然连日常生活用度都无法维持,但他也处之晏如,从未向别人开口相借。作为京都的一把手、堂堂三品大员,生活艰辛至此,实在无法想象。但后来的事情确实证明这一事实。田嵩年去世后,“棺衾不给”,连买棺材和盖被的钱都没有,后来还是靠朋友们捐助,才“廉以得殓”。 据记载,与田嵩年交往甚密的,只有黄钺、祁寯藻、彭作邦等。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身上都有一种可贵的民族气节、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正直的处世态度。田嵩年只选择这样的人与之交往,其操守不言自喻。我们知道,立言、立德、立行是衡量一个人最基本的价值标准,古今大同,内外皆然。在二十多年的官宦生涯里,田嵩年勤于政事,清廉为官,不但在当时赢得了一个廉吏的美誉,即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我们仍能从他身上找到许多值得学习的操守美德。(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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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本文作者:董永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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