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奏: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特约评论员文章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之后,在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全国开展了一场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这场大讨论,对重新确立党的思想路线,对重大历史关头实现历史转折,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意义。受“左”的思想和“两个凡是”的禁锢,特别是受多年大念大寨“一本经”思想的束缚,太原一些同志对真理标准问题讨论不理解、不参与甚至不支持、不接受,全市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落在全国的后面,影响了思想解放和实际工作推进的步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对三中全会精神学习的深入,市委越来越感到真理标准讨论的重要性。1979年2月全市宣传工作会议和3月市委工作会议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逐步展开。阳曲县、太钢炼铁厂,联系实际开展真理标准讨论,端正了思想路线,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但就全市来讲,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发展很不平衡,多数单位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为了改变这一状况,9月初,市委一方面连续召开常委会,集中时间带头进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并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把讨论真理标准问题的补课当作战略性的大事认真抓好;另一方面,召开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经验交流会,推广阳曲县委和太钢炼铁厂的经验。9月25日,市委召开干部会议,就引深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作了进一步安排。此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在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得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补课,为冲破“两个凡是”和大寨“一本经”的束缚、把思想统一到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提供了思想保证,为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全市改革开放的起步提供了精神动力。
艰难起步:大包干的逐步普及
随着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的开展,全市开始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农村政策,纠正“穷过渡”,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但受“左”的思想惯性影响,依然划了条“三小五定”(即小段安排、小段作业、小段检查验收,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定质量、定报酬)的线。1980年1月,开始允许边远山区、长期落后、生产口粮低的地方实行作业
组 大
包干。年初,阳曲县泥屯公社周家山上后背村等14个边远山村率先实行包产到户。11月,市委在全市农村县(区)委书记会议上承担了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出现问题的责任,特别是在1981年8、9月间,对县、社、队干部进行了农业生产责任制培训后,解决了基层干部在包产(干)到户责任制上的疑虑,包产(干)到户责任制在边远山区和落后队得以实行。1982年娄烦县99%的生产队实行了包干到户,成为全市首个实行大包干责任制的县,当年实现粮食自给有余,摘掉了长期吃供应粮的帽子。
娄烦的变化,显示了包干制的强大威力。1983年1召开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要求把大包干扩展到更广阔的领域。从此,农村改革风生水起,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推开。到1983年底,全市99.6%的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制也从农业扩展到林、牧、副、渔各业,承包的形式由家庭承包、一业承包、单项承包引伸到能人承包、集体承包、多项承包、联合承包。由此,催生出改革后的第一批专业户和重点户,引发出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被邓小平称之为“中国农民的伟大创举”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镇企业在太原变成了鲜活的实践。
1984年以后,市委、市政府确立了“依托城市、建设农村、服务城市、富裕农民”的城郊型经济发展方针,将土地承包期延长到15年,不断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使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双层经营体制代替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模式,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格局代替了“一大二公”的旧格局;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多种分配方式代替了平均主义的大锅饭,一、二、三产业全面发展的产业结构代替了单一的种植业结构。尽管这一时期的农村改革还有许多与商品经济体制不适应、不配套、不完善的地方,但毫无疑问,一个农村经济新体制的雏形正在形成。
“包”字进城:城市改革的逐渐发展
农村改革的成功,为城市改革的开始创造了环境和条件。城市改革是从放权让利、搞活企业开始的。1980年,“包”字进城,先在商业、服务业进行试点。但由于担心“包”会落一个搞资本主义的嫌疑,承包经营责任制在市区推进速度较慢。1983年,市委、市政府先后作出《关于大力发展城镇集体经济的决定》和《关于发展城镇劳动者个体经济的决定》,促进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和个体经济的发展。与此同时,国有企业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和厂长
(经理)负责制试点稳步推进,由1979年的9个进而扩大到23个、42个,到1987年扩大到494个国有企业,占到企业总数的93.7%,大多数企业已经取得了六项自主权,即:经营方式上的选择权、执行指令性计划的主动权、产品定价权、资金支配权、工资奖金分配权、劳动力招收使用权。
企业自主权的落实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实行,推动着承包、租赁为主要形式的经营责任制,由城镇企业向国有中小型工商企业扩展,由中小型企业向大中型企业发展。1987年9月,市委、市政府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引入企业改革,决定在山西机器厂率先实行公开招标抵押承包经营,拉开了太原市对大中型企业全面实行承包经营的序幕。经过12月6日全市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的进一步部署,到1988年5月,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已占到市属工商企业的98.7%。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实行,促进了包括领导体制、组织机构、干部制度、分配制度、劳动制度等在内的企业内部配套制度的改革。太原橡胶厂以改革劳动工资制度为突破口,在人事、劳动、工资、住房、医疗、领导体制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尝试,打破了沿袭多年的
“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和“大锅饭”,为全省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创造了经验。为给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促进企业深化内部改革的步伐,1988年10月5日市政府批准13家企业为特厂特店,赋予这些企业15项自主权。
国有企业作为经济体制的中心环节,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展开,相应的计划体制、管理体制、流通体制、财政体制、外贸体制、人事劳动体制等都开始改革。同时,市委、市政府从发挥能源重化工基地中心城市作用出发,较早认识到教育、科技、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性。1984年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太原市城市体制综合改革方案》,对包括计划体制、文化体制等在内的10个方面体制改革的内容作出了安排。1988年,山西省继续确定太原为综合改革试点城市。10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太原市综合改革试点方案(1989-1991)》,又将民主政治建设的内容纳入综合改革之中。受多种因素制约,两次综合改革《方案》中一些重要条款未能落实,国有企业改革也基本处于经营权改革的浅层次上,涉及所有权改革的股份制试点在1989年后一度中断。尽管如此,太原已经迈出了市场取向改革的第一步,单一的公有制开始向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形式转变,分配方式由统收统支、平均主义向合理划分权益、按劳分配转变,经营管理方式由行政手段的直接管理向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的间接管理转变。
城门开启:对外开放的渐次推进
农村和城市的改革客观上突破了原有的行政界限,要求实行对内对外的开放。由于中部内陆地区还未纳入国家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作为内陆城市,太原的开放包括对内、对外开放两个方面。1980年,太原发起召开了山西十一地市经济技术协作会和全国市长联谊会第一次会议,加强与省内和国内城市间的协作关系;与锦州、无锡、青岛、成都、西安、盐城等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建立了长期、互惠的经济技术协作关系;1988年3月在北京、大连、青岛、无锡、厦门、广州、海南岛等城市设立办事处,加快了与沿海对外开放城市合作的步伐。
八十年代初的对外开放只限于个别企业引进设备和技术上。1984年4月召开的山西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上,太原与外商集中签约15个合作项目,标志着封闭已久的城门开始打开,迈出了对外开放的重要一步。8月14日,中外合资的华杰电子有限公司正式开业,掀开了对外开放史上新的一页。1985年4月和1987年5月,分别与英国纽卡斯尔市、日本姬路市结为友好城市,标志着对外友好交往和文化交流步入一个新阶段。1988年7月10日,市委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太原市关于适应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基本对策》,首次提出“开放兴并”的口号,确立了实行全方位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目标。八十年代太原的改革开放始终与思想解放相随共伴,体现为试点为主渐进前行的过程,体现为步履维艰逐步转型的过程。这一时期的改革有迟疑、也有失误,但其形成的趋势无法逆转,创造的经验历久弥新。
【作者简介】
杨云龙:男,山西闻喜人,中共太原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教授。太原市政协委员。
沈乔:女,浙江省绍兴市人,中共党员,中共太原市委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地方史志与红色旅游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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