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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2008327日在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安灵

各位代表:

    我代表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基本情况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着力在打击涉黑涉恶及其它严重刑事犯罪和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上下功夫,着力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和提高队伍素质上下功夫,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 “严打”方针不动摇。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27444656人;提起公诉29855094人。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侵财性犯罪,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捕以上四类犯罪案件16552813人,提起公诉17352929人,其中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939人,提起公诉794人。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过失犯罪、轻微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慎捕慎诉。全年共依法不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122人,不起诉51人。认真探索建立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和解机制 (被列入全市政法系统创新课题)。市院于十月份制定出台了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规定》,目前已按照该 《规定》成功办理了两起刑事和解案。依法积极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理,探索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全年两级院共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293件,适用简化程序审理刑事案件1325件。

    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工作的生命线。全市所受理审查批捕案件审结率和批捕准确率均达到100%,审查起诉案件审结率和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分别为93%和998%。

    继续抓好涉检信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积极配合市委政法委推行涉检信访案件听证调解,依法维护上访人和申诉人合法权益。中央政法委、高检院交办的5起涉检案件,全部办结息诉;省院交办的8起案件,已办结7件,1件提出处理意见。不断加强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办理工作。全年共受理刑事申诉案10件,办结10件,依法改变原决定2件;受理刑事赔偿案2件,办结1件,依法给予赔偿1件。   

    二、深入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引深反腐败斗争   

    全年共立查职务犯罪案18319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134146人;渎职侵权案4950人。提起公诉164185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46153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亿余元。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创新侦查方式,强化工作措施,不断加大办案力度。立查贪污贿赂案中,大案110 (其中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17件),要案12件。立查渎职侵权案中,重特大案件34件,要案6件。

    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年共立查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4751人。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先后在教育系统和城镇建设领域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窝串案。

    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及时介入重大责任事故调查,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全年共查处重特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 1212人。

    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级检察机关始终把握查办职务罪犯工作主动权,同时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核心”,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全年职务犯罪案件侦结率和起诉率分别达到97%和90%。立查贪污贿赂案现已作出有罪判决118125人;立查渎职侵权案已作出有罪判决2828人。

    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个案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共向有关单位制发 《检察建议书》48份,帮助有关发案单位建章立制68项。深入企业、机关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维护法律统一,促进司法公正   

    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全年共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72件,公安机关直接立案105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5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59件;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提出纠正意见10件,公安机关已纠正10件。刑事侦查监督共介入公安机关侦查676件,书面纠正违法554件,公安机关已纠正551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依法追捕9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诉146人。

    刑事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针对发现的刑事审判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发出 《纠正违法通知书》或 《检察建议书》11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刑事抗诉20件,法院已改判5件。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法情况提出书面检察建议56条。继续做好超期羁押纠防工作,全市实现无超期羁押。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大力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依法加大抗诉力度。全年共提出抗诉25件,法院已改判12件;建议法院再审30件,法院采纳建议启动再审7件;提请省院抗诉40件,省院采纳建议提出抗诉27件。积极探索开展代表国家、集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依法维护公共利益。全年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8件,均已胜诉。

    积极开展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工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全年共办理民事支持弱势群体起诉案161件,依法帮助追回赔偿费、抚养费、拖欠工资款等280余万元。探索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促进解决执行难。全年共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5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两级检察机关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科学发展意识,提高了通过全面、正确、有效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继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组织讲座、演讲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巩固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成果。认真开展全市检察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向樊原庆同志学习的活动,并组成樊原庆同志事迹报告团到全市各区、县 (市)政法系统进行了巡回报告演讲。这一做法得到了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充分肯定。认真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及岗位练兵活动,全年共有115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委组织的培训,500余名干警参加了岗位练兵活动,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市院新进35名干警,队伍年龄、知识结构进一步改善。

    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年内,办案流程软件在市院和部分基层院应用,绩效考核软件开始在市院试运行,初步实现网上办公办案、网上动态监督、网上动态考核。

    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基层院建设。继续坚持从严治检,严明了队伍管理。继续推行警示谈话制度。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立查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不起诉、拟撤案的案件全部进入监督程序。全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3637人。市院继续完善和落实班子成员包片联系指导、对基层院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等制度,强化对基层院建设的指导、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了基层院全面发展。全市十一个基层院中,有九个基层院公用经费已按照 《山西省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或政府已承诺给予全额保障; “两房”建设有六个已达标。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决定,不断提高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加强人大和代表转办交办的案件 (事项)办理工作。所有转 (交)办案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加强与人大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采取报告工作、邀请视察、接受评议等形式,自觉接受人大和代表监督。两级院共邀请人大代表视察20余次,市院还就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了专题报告。

    2007年,全市检察工作在省院十七项工作考核中,反贪污贿赂、公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九项工作排名第一,控申、监所等五项工作排名第二;全年共有31个单位 (部门)、44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2008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2008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在工作中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是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按照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人民群众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紧紧围绕全市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明确重点,创新思路,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是要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抓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要坚持“严打”方针不放松,不断加大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对过失犯罪、轻微犯罪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慎捕慎诉;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刑事和解和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工作。要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着力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强化监督意识,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和改进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要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是要全面加强队伍和基层院建设,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并武装干警、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持之以恒抓好队伍执法能力建设,加强队伍业务培训,下大力气提升队伍执法水平。继续引深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提高干警正确履行职责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要持之以恒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促进各项制度和工作部署的落实。要持之以恒加强基层院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   

    四是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不断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完善接受人大及代表监督的经常性机制和具体措施,紧紧依靠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本文来源:太原日报;本文作者:

太原道制作 http://www.tydao.com ( 2008-0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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